具陆配身份的台湾民众党民代李贞秀资格问题延烧,台民意机构负责人韩国瑜已发出通知,将于11日下午召集朝野协商。中国国民党金门民代陈玉珍10日表示,李贞秀是依相关选举制度当选,“中选会”也已发给当选证书,在其民代资格未被依法剥夺前,就是合法的民代,若有人对资格有疑义,应循司法程序提出当选无效诉讼,而不是由行政机构自行认定、不提供资料或拒绝备询,这样的做法已违背原则,甚至带有独裁心态。

台民意机构新会期2月24日开议后,李贞秀因民代资格问题,在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、内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及陆委会主委邱垂正等官员口中仅被称为“女士”,而未称民意代表,行政机构上个月更通令各行政单位不得向李提供资料,卓荣泰也声称将拒绝接受李贞秀质询,相关议题持续延烧。
陈玉珍10日表示,李贞秀的议题其实根本不是个议题,因李是依照“宪法”与选举制度参选并当选,“中选会”也已经核发当选证书,这代表在法律上已取得民代资格。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撤销或剥夺之前,李就是一位合法的民代。
陈玉珍指出,如果外界对李贞秀的当选资格有所疑问,法律其实早就提供处理方式,例如提出当选无效之诉,这是一种正当的司法手段,在法定期间内都可以依法提起。应当通过司法程序,由法院来判定是否符合资格。
她强调,任何行政机构或官员都没有权力自行决定一名民代是否具备资格,更不可以因此拒绝履行法定义务。行政官员到民意机构备询、提供资料,都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,不是可以选择要或不要的权利。如果行政机构以个人判断为由,不提供资料或拒绝备询,等于是自行否定一名民代的法定权利。
陈玉珍说,这样的做法若被接受,等于任何人只要主观认为某位民代不适合,就可以否定其资格。她举例说,若有人因为个人观感,就认为某位民代“不适合当民代”,就能否定其身份,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。她认为,如果执政党硬要用行政权力处理此事,就是破坏法治,会让外界质疑是否已走向以权力取代法律的独裁心态。
来源:中评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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